2024年第21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9 09:50 【字体: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 日市人民政府令第 43 号公布,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1日第一次修改,2021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改)有关规定,经审核,邓高阳等2户家庭符合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购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4年11月28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3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至(以送达日期为准)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八楼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4年第21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公示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第21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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