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规定及凤岭佳园小区业主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凤岭佳园小区86户相关数据,由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凤岭佳园小区86户全产权安置房销售价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反馈至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216室,联系人:黄工,电话:0771-5826353)。
附件:凤岭佳园小区86户全产权销售价格评估明细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