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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索引号  359183481/2008-221049 发布机构  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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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08-8-22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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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确保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的正常、安全运作,使整个中心网络系统畅通无阻,并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特制定办证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计算机在审批办的统一调配下使用,日常维护工作由中心网络中心负责。

  二、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播放电影及网上聊天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立即向审批办汇报,以便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处理。

  四、与各部门(单位)进行数据交换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和杀毒工作。

  五、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软盘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数据或软件。

  六、非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七、严格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属保密文件、资料不得在网上共享,并按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八、未经许可进中心局域网的计算机严禁同时接入Internet公众网,以防止黑客或病毒侵入而造成网络瘫痪或相关损失。违者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中心窗口计算机或网络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审批办,以便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十、下班前按正常顺序关好电脑及其相关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UPS等等),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做好安全防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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