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满足更多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着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5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工程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25〕 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五类老年人〔60 周岁(含60周岁)以上轻度失能(含轻度失能)以上的城市散 居特困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轻度失能(含轻度失 能)以上的城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老年人、60周岁(含60 周岁)以上轻度失能(含轻度失能)以上的城市低保对象、60 周岁(含60周岁)以上轻度失能(含轻度失能)以上的城市符合条 件的优抚对象、85周岁(含85)周岁)以上中度失能(含中度 失能)以上的城市高龄老年人〕提供不少于5万人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资源配置 和供给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提 升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对象、补助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监管等具 体项目内容按照《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南府规〔2024〕11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菜单》(南民 规〔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有调整时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资金保障
项目服务资金从2025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四、职责分工
( 一)市民政局。负责项目服务供应商采购,对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依托南宁数智民政平台,做 好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及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 障,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城区民政局。统筹开展本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的政策宣传、服务工单审核、日常服务监管、资金结算初审等工作。
( 四 )各城区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 会(村委会)按照《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南 府规〔2024〕11号)的有关要求做好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 服务有关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南宁市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何家军市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党组成员,市老龄办主任(兼)
成 员:各城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主要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
六、实施步骤
( 一)准备阶段(2025年4月 — 6月)。市民政局推进政府采购相关事宜;做好项目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统一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各城区结合服务需求做好五类老年人群的统计以及申请审核,配合服务供应商开展入户签约等前期工作。
(二)全面实施(2025年7月- 12月)。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方协助各城区做好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满意度调查和投诉意见处理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结算,各城区做好五类老年人群动态管理。
(三)考核验收(2025年12月底)。平台运营方、服务供应商结合服务开展情况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查及各类工作台账的梳理归档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2025年12月 底前完成对城区的考核评估。
七、有关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2025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城区民政部门要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种资源和力量推 进项目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南宁市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人次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