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2022年1月18日起,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事权调整至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监管股(以下简称“登记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股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窗口设置在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业务办理请到金洲路34号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1017登记股(咨询电话:5502420)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请到营业执照登记住所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