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城区)工商质监局,分局:
北部湾四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同城化”改革工作是我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工商登记同城化改革——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登记标准>等三个<标准>的通知》(桂工商函〔2017〕754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工商局报告。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各县(城区)工商质监局,分局:
北部湾四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同城化”改革工作是我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工商登记同城化改革——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登记标准>等三个<标准>的通知》(桂工商函〔2017〕754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工商局报告。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关于转发《北部湾经济区工商登记同城化改革——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登记标准》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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