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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妇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青秀区妇联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青秀区妇联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六:三公经费表
表七:政府基金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支总表
表九:收入总表
表十: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秀区妇联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青秀区妇联概况
1、青秀区妇联基本情况。妇女联合会是党领导下联系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青秀区妇女联合会在中共青秀区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妇女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城区党委的中心任务,研究确定妇女工作的重点,指导全城区各级妇联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机关职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对其妇女工作进行指导。
2.调查研究全城区妇女和儿童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城区党委和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城区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四大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青秀区“三个文明”建设。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妇女儿童服务。
7.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任务。
2、人员构成情况、车辆构成情况等
青秀妇联在职在编3人,退休2人,外聘人员1人。无公务车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6.53万元,同比减少105.77万元,同比下降 3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53万元,同比减少105.77万元,同比下降 39%。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万元,同比增加(减少)_0_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万元,同比增加(减少)_0_万元。
收入增减说明原因:
因为在预算项目收入中减少了村、社区“两委”妇女组织换届工作经费、整合社会资源,春节慰问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也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66.53万元,同比减少105.77万元,同比下降 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5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5%,同比减少92.73万元,同比下降37.87%;教育类科目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 %,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37.5%;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减少10.44万元,同比下降64.56 %;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12.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4%,同比减少1.97万元,同比下降4.06%;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06%,同比减少103.8万元,同比下降46.38%。
支出增减说明原因:
因为在预算项目支出中,减少了村、社区“两委”妇女组织换届工作经费、整合社会资源,春节慰问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也有所减少。
第二部分 青秀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六:三公经费表
表七:政府基金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支总表
表九:收入总表
表十: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2018年青秀区妇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0.5万元,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等,2018年预算安排0.5万元,无增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8年预算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无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预算无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8.92万元,同比增加5.32万元,同比增长67.66%。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人均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用于购置2办公电脑设备和今年村“社区”儿童家园建设点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青秀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青秀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此名词解释版本为通用版本,各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或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