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1-11-23
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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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