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许可证新办
办事机构:
提交资料合格,现场安全检查合格。
1、书面申请报告; 1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
3、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零售经营化工产品企业); 1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经营农药需出具符合《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版)》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经营农药企业); 1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安全审查意见书(各县和邕宁区、西乡塘区企业)。 1
书面申请报告;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
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
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零售经营化工产品企业); 1
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
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1
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安全审查意见。 1
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零售经营化工产品企业)。
联系电话:5598215、5598219
地址:华宾路8号(埌东污水处理厂旁)
邮政编码:530028
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需办证的群众可乘11、65路公共汽车至终点站“区党委统战部”站点下车;1、17、20、45、74、91、705路到长湖滨湖路站点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