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
办事机构:青秀区低保中心
办事依据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治区政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南府发[2003]132号《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南府发[2006]99号《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南府办[2007]160号《南宁市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南府办[2007]158号《南宁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成员的收入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书(复印)
低保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埌东污水处理厂旁边)
电 话:0771-5598150
邮 箱:qxqdbzx@163.com
公交线路:1、17、20、74、91、705路到长湖金湖路口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