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申请人户籍单位在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1、到户籍地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已婚要结婚证,有孩子的要准生证;
3、已婚育龄妇女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新竹路38-18号新竹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