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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纳税人学校的通告
来源:广西国税      时间:2010-03-12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和培训,便于纳税人学习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推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成立广西国税纳税人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西国税系统成 
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国税纳税人学校,其中自治区级纳税人学校定名为“广西国税纳税人学校”。校址位于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二、三级国税纳税人学校培训对象为全区纳税人,并遵循分级分类、自愿报名、免费教学的原则进行培训。 

    三、三级国税纳税人学校每期培训班的开班,将提前通过广西国税网站及全系统办税服务厅对外告知开班的时间、内容及地点,敬请广大纳税人关注。 

    四、有意参加国税纳税人学校培训班的纳税人,可通过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本地纳税人学校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参加培训。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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