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城区属单位、部门和辖区内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业主可到本局申办项目审批手续。
本局管理(审批)权限和项目审批流程、程序:
(一)、管理(审批)权限
1、编制本城区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城区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2、受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专项投资项目申报;
3、受理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
4、受理间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申报;
5、受理除南府发[2003]8号文取消审批事项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申报;
6、受理农业、林业、渔业、畜牧、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申报;
7、受理重大工业项目申报;
8、受理除南府发[2003]8号文取消审批事项以外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民族、计生等项目申报;
9、受理商贸、市场等流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
一、本城区属单位、部门和辖区内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机关办公楼5楼
联系电话:556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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