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办理所需材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个体登记(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需要缴交的工本费:20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