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重点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项目专项资助评审
办事机构:
1、受理(在南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审查;
3、评审;
4、决定;
5、告知。
1、《南宁市专业化人才培养重点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三份);
2、有关材料13份。
办理机构 南宁市青秀区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68号
联系电话:07715869715
公交线路: 12路 16路 19路 1路 206路 20路 215路 220路 27路 30路 37路 43路 45路 52路 601路 603路 604路 607路 65路 705路 72路 74路 76路 79路 85路 86路 87路 8路 91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