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记
办事机构:青秀区司法局
承办单位:青秀区司法局
申报材料:
1、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书;
2、有关部门出具的完成善后清算证明文件;
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
4、印章;
5、票据;
6、文书档案和办案卷宗;
7、区司法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承诺时限:及时审批(审批依据未作具体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1、基层法律服务所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2、经办人受理、审核(收缴该所的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3、局领导审批;
4、报市司法局、区司法厅核准。
1、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书;
2、有关部门出具的完成善后清算证明文件;
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
4、印章;
5、票据;
6、文书档案和办案卷宗;
7、区司法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青秀区司法局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5楼
邮 编:530213
值班电话:0771-5566133
E_Mail:ysqu0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