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2、环保局受理;
3、环保局到现场核实排污情况;
4、环保局经办人起草批复文件;
排污单位申请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报告1份
受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南宁市华宾路8号南湖街道办事处1楼大厅(埌东污水处理厂对面)
咨询电话:55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