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许可)
办事机构:
取得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批复建设项目试运行环保部门意见或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污染物排放申请表 1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 1
联系电话:5598215、5598219
地址:华宾路8号(埌东污水处理厂旁)
邮政编码:530028
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需办证的群众可乘11、65路公共汽车至终点站“区党委统战部”站点下车;1、17、20、45、74、91、705路到长湖滨湖路站点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