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登记,领取《南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及《填报须知》;
2、申请方提交申请材料;
3、环保局经办人审查材料是否备齐,提出受理意见后约定时间,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4、环保局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起草批复文件;
5、环保局领导审查项目,签发批复文件;
6、申请方领取项目批复文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份
建设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可复印南宁市地图,并在上面标注出项目位置,A4幅面) 1份
建设项目拟建地周边200米环境状况图(A4幅面)1份
建设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建设项目工商部门预核准名称复印件1份
餐饮类项目污染治理方案及污染治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各1份
娱乐类项目须补充文化部门出具的《娱乐场所筹建审核意见书》以及噪声、振动治理方案1份
市政、房地产、区域开发类项目须提供总平面布置图(涉及土建还需红线图)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
提交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3份
受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地址:南宁市华宾路8号南湖街道办事处1楼大厅(埌东污水处理厂对面)
咨询电话:55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