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注册地址的审批
办事机构:青秀区招商局
对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材料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限制类或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申报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上报(转报)南宁市外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
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严格按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1、向青秀区招商促进局提出申请;
2、到南宁市招商促进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同上。
(批准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3221231)
3、到南宁市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批准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1-5518736)
4、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海关登记和外汇登记等手续。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变更法定注册地址的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同一审批机关地址变更的需提交地址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原件,一式三份);
5、原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
6、跨审批机关地址变更需提交原注册地址审批机关同意迁出的批复文件(原件):
7、涉及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其审核意见(原件);
8、企业场地租赁合同证明文件(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
说明:1、上报材料中,外文资料需附中方译文(译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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