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审批(考核授予)
办事机构:青秀区司法局
承办单位:青秀区司法局
申报材料:
1、身份、户籍和学历证明;
2、健康状况证明;
3、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关系(退休、失业、劳动手册等)证明;
4、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5、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和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工作的证明;
6、实习鉴定(或可以免于实习的证明);
7、拟聘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8、有关单位政审材料;
9、区司法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及时审批(审批依据未作具体规定)
1、经办人受理、审核;
2、局领导审批;
3、报市司法局、区司法厅核准。
1、身份、户籍和学历证明;
2、健康状况证明;
3、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关系(退休、失业、劳动手册等)证明;
4、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5、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和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工作的证明;
6、实习鉴定(或可以免于实习的证明);
7、拟聘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8、有关单位政审材料;
9、区司法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青秀区司法局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5楼
邮 编:530213
值班电话:0771-5566133
E_Mail:ysqu0166@163.com